【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年满16周岁至50周岁身体健康的女性。
保险期间:分为3种:20年、30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7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止,3个保险期间中任选其一。
缴费期间:投保人可在趸交/5年/10年/20年交中任选其一。
保险金额:最低1万元,为1万元的整数倍。
【保险责任】
1. 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2.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原位癌,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同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3. 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接受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手术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同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4. 身故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