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生育保险新规7月起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发布日期:2016-06-01 来源:财富国际 阅读:

新规规定,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NCk财富国际

NCk财富国际

据了解,新规实施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缴费期限不满1年的,生育生活津贴只能按2892元的最低标准计发;新规实施后,只要生育或者流产时正常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就可以按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生活津贴,总体待遇“不降反升”。NCk财富国际

今年,上海《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失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个人不缴纳。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NCk财富国际

按照新规,正常参保缴费且用工规范、依法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义务的用人单位而言,不会受到影响;但对于操作不规范、意图“钻空子”的单位和个人,则将受到制约和限制,这符合社会保险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也将促进用人单位更加注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NCk财富国际

 NCk财富国际

NCk财富国际

关键词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招聘信息免责申明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百度地图 TAG标签

Copyright@2018-2022 Cfgjzx.Com 财富国际在线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财富国际提供:最新财富资讯、房产资讯、股票资讯、区块链、投资理财、保险导购、健康产品、公私募基金,易经等资讯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