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人寿康宁系列保险自1999年上市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引领着行业健康险的发展,也是备受广大客户认可的明星保险产品。2012年中国人寿升格为副部级央企之后,大力推动产品与服务升级,对传统的康宁保险进行保障大升级,升级改版后的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保障责任更加宽泛和强大,近两年来持续受到广大客户喜爱,引领着寿险行业健康险的发展。
一、与国寿康宁终身(2007版)相比,新版国寿康宁终身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保障范围更全面。新版康宁终身保险由以往承保的20类重疾增加到40类重疾。全面涵盖了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25种重疾,以及目前较为常见的其他15类重疾。
2、轻症给付更人性。该险种专门设定了10大类轻症特定重疾保障。一经发生10大轻症,提前给付保额的20%,同时不减少身故和高残保障金额。例如原位癌、特定年龄视力受损、多种介入手术等高发、频发疾病均为10类轻症特定重疾保障范围,真正体现人性化的关爱。
3、少儿购买更便捷。新版康宁保险不受少儿投保最高赔付10万的限制,可以更大限度得满足家人对孩子重疾保障的需求。
4、、具有保单借款功能。使客户对保单的处理更加灵活,更好维护自己的保险利益。这样一款最实惠的健康险产品,是百姓购买健康保险的首选!
二、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产品详情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交费期限:10年、20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年交、月交
观察期:180天
保险利益:
1、患10种特定重疾之一或多种,先赔保险额的20%,最高以10万为限,合同继续有效。
2、患40种重疾之一或多种,赔偿保险额,如有赔过特定重疾的应等额减少,合同终止。
3、高度残疾赔偿保险额(不用扣除已赔过的特定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4、18岁前身故赔偿所交保险费,18岁后身故赔偿保险额(不用扣除已赔过的特定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新康宁终身保险投保案例
王先生,30岁,投保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的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1635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1、患10种特定重疾之一或多种,先赔偿6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2、患40种重疾之一或多种,赔偿30万元(如果之前已赔过特定重疾6万元则本次赔偿24万元),合同终止。
3、患高度残疾赔偿30万元(即使已赔过2万特定重疾也不用减少),合同终止。
4、身故赔偿30万元((即使已赔过2万特定重疾也不用减少),合同终止。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产品详情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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