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保险,不仅是给自己、给家人实际的生活中多了一份保障、多了一份责任、多了一份爱心;同时保险也是一份慈善爱心的公益事业,帮助了很多有需要的人,也是对国家的一种责任。所以它是一个人的高尚品德、生活品味以及身份象征的表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享受更优质的医疗健康保障不仅成为各消费者优先考虑的问题,也成为各家保险公司集中关注的市场焦点。
保险合同终止一年,保险公司还给理赔吗?
近期,太平人寿齐齐哈尔一位客户王先生在保险合同终止了近一年后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原本对理赔不抱希望的他却“意外”地获得了太平人寿支付的3000元理赔款。
专家提醒:保险合同终止了,并不是说客户一定不能申请理赔,需要按客户出险时间及具体情况来判断。
案例演示:
齐齐哈尔的王先生于2008年1月在太平人寿购买了保额达10万元的终身寿险,并附加了一份健康保险产品。
2010年1月,王先生终止了健康保险产品的投保,仅保留终身寿险。在终止自己健康保险的4个月前,王先生曾在2009年9月23日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治疗,因为经常外出,他在治疗结束后也没有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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