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上高速出事故 保险赔不赔

发布日期:2016-10-21 来源:财富国际 阅读:

国庆长假,榆林子洲的新手吴先生驾驶一辆小轿车在高速上与路政设施发生碰撞,翻入道路防护沟内,吴先生当场死亡,车上乘坐的其余2人也受了重伤,车辆严重损毁。事后,小轿车投保的中国人保公司工作人员勘查发现,吴先生申领驾照未满一年,系实习期间上高速,而且事发时身边无符合规定的“老司机”陪同,虽然吴先生为小轿车共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等险种,前者保险金额为300000元,后者保险金额为50000元,但吴先生违反了驾驶证使用规定,故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赔。事后,吴先生家人表示不合理,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imS财富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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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解释称,在车损险和车上人员险两个险种的保险条款中,都明确写着: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车辆的情况下驾车,保险公司不赔偿。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间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有持有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对此,当地法院表示,如果保险公司能充分举证已履行免责告知义务,则保险公司无需赔偿。imS财富国际

据了解,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imS财富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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