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新变化

发布日期:2018-05-16 来源:财富国际 阅读: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此外,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据悉,此举可为企业减负约300亿元。etS财富国际

  我们的公积金会受多大影响?etS财富国际

  人人保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etS财富国际

  单位给你交的钱少啦!etS财富国际

  文件明确,单位及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则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倍数。etS财富国际

  假设小明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为4000元,则单位和个人这一年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均为最低200元,最高480元,如果个人缴存比例跟单位的相等,则小明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总额为最低400元,最高960元。etS财富国际

  对我们职工影响大吗?etS财富国际

  专家指出,与社保、养老保险金不同,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可支配收入,并且这部分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对于很多职工来说,缴存公积金比例的下调会直接影响这部分收入,虽然职工到手的工资增加了,但还要缴纳个税,所以增加职工现金收入的幅度并不太明显。etS财富国际

  临沂住房公积金政策也有新变化!etS财富国际

  临沂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新变化!单位必须按月及时为职工汇缴住房公积金,不得跨月汇缴,不仅如此,还可每月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到借款人还款账户,众多消息都关系临沂人的切身利益。etS财富国际

  缴存单位:etS财富国际

  根据住建部“双贯标”工作要求,LYG系统(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上线运行,各缴存单位应按月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不得跨月汇缴,否则将影响职工通过LYG系统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等业务。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缴存单位应自2018年5月起,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于当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应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专户内。etS财富国际

  特此通知。etS财富国际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etS财富国际

  各县区管理部、分中心,机关各科室:etS财富国际

  住房公积金LYG系统上线正常运行后,可实现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但借款人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签约后,可每月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到借款人还款账户。etS财富国际

  未签约的,仍按原规定一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其他有关政策不变。etS财富国际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etS财富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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