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2017年7月1日起,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最低发放标准由975元增加至1053元,月增加78元。
最低标准:1053元/月
最高标准:1770元/月
注:
1、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2、2017年7月1日起,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50元调整至810元,失业保险金月最低发放标准也相应调整,由975元增加至1053元。
3、原月发放标准低于1053元的,按1053元计发;所有新核定的人员,最低月发放标准为1053元。
领取标准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45%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5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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