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开始,高唐县再次提高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据了解,自2011年7月高唐县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运行良好,群众满意。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该县自2013年10月1日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并统一建立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再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65元。城乡居民60周岁领取养老金,1-2级残疾人55岁起领取养老保险金,农村独生子女及双女计划生育家庭夫妇的养老金待遇在领取基础性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目前省、市、县财政配套资金4972万元已全部到位,并拨入财政社保专户。截至目前,该县80200位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含405位重度残疾人,4188位城乡独生子女户及双女户家庭夫妇)的养老金按照新标准发放到位,每月发放基础养老金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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