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生育职工权益, 2014年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工作正式启动。全区共有5288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统筹范围,推动了生育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2015年10月中旬,社保局将我区28名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人员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发放到位,共支出生育保险待遇422424元,其中生育津贴支出287328元,职工生育医疗费、孕期保健费及各项补贴支出135096元。这28名职工,成为我区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以来首批受益者。
生育保险的启动,切实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问题,标志着生育保险从制度上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企业职工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