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后期治疗高额医药费,不少罕见病患者家庭变得不堪重负。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我市已按照省里有关规定开始执行,注射用伊来苷酶、盐酸沙丙蝶呤、利鲁唑三种罕见病特殊药品也已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下面由北京代缴社保人人保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小编了解到,全省共设有6家试点医院,在我市有一家,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此外,记者还从附二医了解到,以此次被列入医保范围的3种罕见病为例,目前我市每年遇到的渐冻症病例约有百余例,戈谢病和苯丙酮尿症病例基本维持在个位数。
医疗费用结报程序分三步走
第一步:罕见病患者须到浙一、浙二、邵逸夫、省儿童、温医大附二院和省人民医院进行诊断,属于保障范围病种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每年须在12月31日前复检一次,患者凭《诊断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直接由社会保障卡一站式结算。
第三步:剩余的合规费用由民政进行医疗救助和专项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