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对外发布提醒,《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优化流程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于元旦节日原因,1月2日起正式受理业务)。也就是说元旦后,首次公积金业务到服务网点办理后,后续提取即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多种线上渠道办理。
近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对外发布提醒,《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优化流程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于元旦节日原因,1月2日起正式受理业务)。也就是说元旦后,首次公积金业务到服务网点办理后,后续提取即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多种线上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