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参保单位:
由于程序系统原因,2014年1月1日(含)以后发生的生育、引流产人员,2014年5月暂时无法正常办理此类人员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建议2014年6月以后再行办理。
如遇个别情况亟需办理的,需持2014年4月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付款通知)》(2014年5月收到)到我中心财务科办理“回款”手续后,方可办理。给您的工作带来不便,请谅解。
朝阳社保中心支付科
2014年4月28
此通知公告为北京是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官方发布,我网站以此公告为准,暂停参保客户生育津贴的申领业务,恢复该项业务日期以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准,届时通知广大参保用户,请大家留意网站新闻资讯,如给您带来不便,人人保在这里表示歉意,并感谢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