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的关于“以房养老”吵得沸沸扬扬,6年前,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推出北京首家“养老房屋银行”,两年后黯然夭折,成为“以房养老”的一个失败案例。
据了解,该中心于2007年10月18日启动“养老房屋银行”。根据“养老房屋银行”协议,60岁以上的老人提出养老需求,入住养老服务中心,老人原有房屋可以委托地产经纪公司对外出租,租金用于抵扣老人在养老中心产生的费用。但是这种 “养老房屋银行”已不复存在。为什么在中国这种以房养老的形式不能成立呢?
人人保分析:
对于政府来说,养老是其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现在的老人,盛年时期正值计划经济时代,那时候社会保障制度还没建立,他们的收入很低,现在的退休养老金也不高。对于这些老人,政府其实是欠了账的,现在应该做的就是还账,向他们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而不应该像一个商人一样盯着他们的房产,要求他们用房产来交换养老服务。当然,也有一些家庭因子女虐待老人,老人会负气接受“以房养老”,但作为政府来说,面对这种情况需要做的是帮助老人维权,要求其子女善待老人,而不是反过来以这种模式在老人和子女的感情伤口上再撒一把盐。
“以房养老”模式颠覆了传统的养老观念,对家庭伦理甚至构成了一种破坏。而从本质上说,正是长期以来政府以“经济人”自居,对其所应承担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懒洋洋”所产生的结果。在养老方面,目前很多城市普通出现的问题是严重缺少适合老人生活的养老院,这就需要政府作出投入。但建设养老院对于政府来说似乎只有付出,没有收获,性价比显得不太划算,因此才造成了巨大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