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将至,踏入职场后,除了吃穿住行需要自己料理,每月工资单上打印的条条目目也得操心。
很多用人单位也喜欢钻这个空子,跟初入职场的小白们签署一个《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并同时承诺可以在工资里面多发几百元作为补偿。并赘述几条缴纳社保对自己腰包的不好之处。
案例: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有3个月的试用期,并且当事人和公司都有备注协议写明在合同上“试用期间社保个人承担”(这个是当事人自己写的)。这样的做法据法律效力吗?
人人保:没有法律效力的,交社保是强制性的,双方没有协商的余地的。所以这条规定明显是违反劳动法的。只要是单位用工,不管是试用期间或是试用期后,都必须由公司和个人一起承担社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