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首要任务就是对工伤职员进行医疗救治,无关医疗费用的多少,因为这关系着工伤职员的生命安全。根据北京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工伤人员住院费用是可以办理报销,但是必须属于报销范围之内。那么北京工伤职员住院费用报销范围包括哪些呢?
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指南
【受理机构】:北京医保中心
【报销时间】:每月1-20号
【咨询电话】:12333
报销范围:
1、受伤人员被确定为工伤的费用;
2、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单位欠费发生的费用;
3、因公外出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抢救费用;
4、长期异地安置的费用;
5、急诊留观和在外埠医疗机构治疗的费用。
如何办理报销?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报销基本资料:
l、《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
2、《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住院费用专用收据;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诊断证明书;
6、《工伤证》;
7、《工伤职工登记表》;
8、《工伤结论认定书》;
发生工伤第一时间要先去医院治疗,保护好自己的受伤的证据,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包括证人,医院开具的证明等等,然后申请工伤认定,接受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