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生育、流产、引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产假工资)。
新参保单位、已参保单位新录用的人员在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后,自缴费次月起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连续累计缴满10个月后可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待遇。
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参保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生育、流产、引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产假工资)。
新参保单位、已参保单位新录用的人员在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后,自缴费次月起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连续累计缴满10个月后可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待遇。
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