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每年公布一次。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下限
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也就是说,职工公积金最低为,单位:1720*12%=206.4元,个人承担同等款额206.4,总计每个月为412.8元。下岗,内退情况,同样计算所得为144.48,个人承担144.48,总计288.96元。
ps:缴存比例
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