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们“鬻卖众物,令宰臣与公卿为商贾,与之交易,因为忿争,言辞猥亵。中宗与韦后观之,以为笑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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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好景不长。第二年,即景龙四年(710年),他被皇后韦氏毒杀。
3、开家皇店放高利贷
如果说,以上帝王开商店,做买卖,纯属“玩票”,算作皇家的游戏嬉闹。那么,明代皇帝则来真家伙了,在京畿内外开皇店,以罔财
为目的。
明武帝正德八年(1513年),太监于经奏请开设宝源、吉庆二皇店。自此,皇店一发不可收拾。
所谓皇店,经皇帝特许并赐名号,由皇亲、太监及权贵开设的客店。有的由官店、塌房(即濒水为屋,以贮商货的仓库)改设,有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