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器装备上来说,中国要单独应付这样一场现代化战争是不可能的。仅供应弹药这一项任务,中国本身就根本无法完成。如1951年第一季度,朝鲜战场上所需弹药14100多吨,而国内的军工生产能力总共只有1500多吨。
战争期间,特别是在停战谈判开始前,苏联对中国军队要求可以说是有求必应。1950年10月28日,毛泽东要求苏联提供鱼雷快艇、装甲舰、猎潜艇、岸炮等海军武器装备,并拟派海军司令员肖劲光飞赴莫斯科进行商谈。斯大林第二天便回电表示同意。11月17日,周恩来致电斯大林说,为解前方作战燃眉之急,需要立即从驻辽东半岛的苏联部队中抽调500辆汽车。斯大林当天便答复:将在10日内交付中国500辆新车,年内再交付1000辆。对于周恩来提出的请苏联为中国正在组建中的一个空军集团军派遣15名军事顾问的要求,斯大林也是立即予以满足。为了加强志愿军的空军作战能力,斯大林还主动提出无偿向中国提供大量新式飞机。他在1951年5月22日给毛泽东的电报中说:将在两个月内向中国提供372架米格-15飞机,只收取运费。
朝鲜战争期间,中国军队实现了全面改装,其中完全按照苏军编制装备或组建的有:106个陆军师中的56个师,6个坦克师和独立坦克团,101个(37毫米)独立高射炮营,5个野战高炮师和1个城防高炮师,2个火箭炮师,14个榴弹炮师,2个反坦克炮师,33个高射炮团,4个探照灯团,9个雷达团和独立雷达营,28个工兵团,10个铁道兵师,以及通信兵和防化兵部队。到1954年初,中国共组建了28个空军师,5个独立飞行团,共有飞机3000余架,均是苏联赠送和售予的。至于海军,由于资金和技术问题,双方的谈判进展缓慢。中苏第一个海军协定,即《关于供应海军装备及在军舰制造方面对中国给予技术援助的协定》(简称《六四协定》)签字时,朝鲜战争已经接近尾声了。尽管苏联提供的武器装备并不都是新式的和先进的,有的甚至是二战时美国租借物资中的剩余装备,但是对于中国来说这毕竟都是现代化武器,而苏联是当时唯一能够向中国提供军事援助的国家。以上材料均是笔者根据2001年6~9月多次对王亚志的访问记录整理而成。王亚志在1950年代曾担任周恩来的军事秘书和彭德怀的参谋,后调国防科委工作。
无论如何,苏联的军事援助对于中国军队在朝鲜战场上取得的战果,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