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个月零七天,开庭四十二次的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公开审判胜利结束了!根据判决后的国际舆论来看,我们做得是正确的。
“死缓”二年以后怎么办?当时我们也有个初步设想。于1983年1月25日,对两案主犯宣判整两年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发表了一项“裁定”,宣布“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江青、张春桥,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并说他们在“死缓”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其实,还应该说“也无接受改造实际表现”,但为了给他们减刑,也只能那么说。
1981年,在王洪文被判处无期徒刑不久,他的母亲王杨氏因脑溢血在长春去世。
在“四人帮”之中,王洪文最为年轻,也是身体最好的一个。但是,可能由于在“四人帮”中他的阅历最浅,心理承受力也最差,所以他在狱中显得非常苦闷,长吁短叹,愁眉苦脸。沉重的心理压力,使王洪文病倒了。
据王洪文弟弟王洪双说,王洪文自1986年起,离开秦城监狱,住入公安部所属北京复兴医院。他与张春桥住在同一幢病房大楼里,医疗条件不错。
1992年8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王洪文病逝电讯,全文如下:
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王洪文因患肝病,于1992年8月3日在北京病亡。
王洪文五十八岁,于1981年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洪文于1986年患病后即被送医院治疗。
据北京八宝山殡仪馆火化工段月忠说,王洪文死后,被送往八宝山火化。为王洪文送行的有王洪文的妻子和王洪文的兄弟。段月忠回忆说:“他兄弟跟他长得真像!”
至此,王洪文结束了他的一生。
如今,王洪文的妻子和三个子女在上海过着普通市民的生活。王洪文的妻子崔根娣与王洪文的弟妹们常通信,而且还多次从上海前往东北老家看望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