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7月21日,中日两国开始就缔结和约进行事务性谈判。8月11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草案在北京举行的事务性谈判起草委员会议上最后拟定。当天下午,福田首相在首相官邸就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问题同大平干事长等自民党五位领导人进行会谈,并达成同意签署条约的一致意见。8月12日,中日两国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同时,邓小平应日方邀请访问日本,互换批准书,10月23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生效。
两天以后,即10月25日,邓小平在访日期间,出席了东京日本记者俱乐部举办的记者招待会。在回答有关钓鱼岛问题时,邓小平指出:“在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和这次谈判《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我们双方都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倒是有些人想在这个问题上挑些刺,来阻碍中日关系的发展。我认为两国政府把这个问题避开是比较明智的。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放10年也没有关系。我们这代人智慧不够,这个问题谈不拢,我们下一代人总比我们聪明,总会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的此次讲话为中国方面在处理钓鱼岛问题上的政策定下了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