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正德年间,黄册制度已经出现大量的欺瞒丁户、赋役不均的现象。为此,万历九年(1582年)施行一条鞭法,将以人丁作为征税依据改为以田亩为征税依据。一条鞭法尽管增加了田赋,却使得人丁问题不再成为政府关注对象,农民获得了较多的人身自由,造成人口统计越来越难。统治者不得不另谋对策,转而实行严厉的保甲制(保甲制咱们以后再说,一般都说是宋朝开始建立)。
即使如此,逃户现象仍然屡禁不止。逃户其实就是流民,流民问题是明代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逃户的原因,除了税赋过重、自然灾害之外,朱元璋制定的严格的户籍制度也是原因之一。例如,不计入统计的人口。朱元璋在位期间对这种现象就已经注意到了,但一直找不到好的办法。只不过,那时国家正处于上升期,这个问题并不严重。
但是到了永乐以后问题越来越严重,保甲制在明朝被重新使用是在成化年间。成化六年(1471年)荆襄流民因为生活得不到保障,发生了大规模的暴动。镇压下去之后,如何安置这些流民,政府的意见分为两种:一是就地安置附籍,二是全部遣返。但前者地方政府不愿意接收,显然这会造成地方政府财政倾向流民,后者则怕遣返后再次聚集闹事。
成化六年后,明朝政府决定实行保甲制。十家为甲,十甲为保。一家有罪,九家举报,若不举报,十家皆有罪。到了弘治年间,保甲制度开始在全国实行,强制要求每家门上挂牌,上写丁口人数、姓名。保甲制虽然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逃户现象,但随着吏治腐败、白银成为税收法定货币后,人们无法交税、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原因,明朝后期逃户现象反而更为严重了。最终,明朝灭亡。由此,保甲制实行的越严厉越说明人口管理问题越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