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生意:官员以集资款甚至公款作资金,权力为后盾,造酒造醋贩卖私盐或者投资房地产,惊人的利润便是年终红包
更有衙门嫌放高利贷来钱不够多不够快,直接拿集资款甚至公款来经商。包括造酒造醋、贩卖私盐、投资房地产。酒、醋、盐,在大多数朝代都是专卖品,垄断经营,利润惊人。而房地产生意,他们也有优势,动用职权在繁华地段低价购入甚至霸占一块地皮是小菜一碟,盖好的房子便对外出售或出租。晚唐的军阀、五代十国的将军、宋朝的王爷、明清两代的京官,许多都从事房地产开发。而不管是贩卖私盐、造酒造醋,还是投资房地产,赔了,用公款冲账,赚了,自个儿笑纳,再给同僚和下属发点儿红包。
索部费:底层的小吏利用手中的实权吃拿卡要,收受礼金。如若不给,事情“则屡次驳回”,或久拖不办
即便这样,底层的小吏(包括一些没有编制的胥吏、书吏、衙役等)所得的“年终奖”也是很少的。但这些小吏仍可以过肥年。以各衙门的书吏为例,虽然没有编制,不拿工资,位低权轻,但如果地方来办事,如果不向部院书吏输送利益,“则屡次驳回”,或久拖不办。康熙年间名臣靳辅曾说:“各省销算钱粮,科抄部,承议司官,虽不乏从公议允之案,然遇值一事,或执己见,或信部胥,任意吹求,苛驳无已……经用钱粮之官,不得不行贿以求之,所谓部费也。”中央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以及其他中央部门,掌握着题升,调补,议叙,议处,报销,审理等权力,用手中的实权吃拿卡要,都有勒索部费的机会。
卖废品:穷衙门为凑年终红包卖起写公文的纸张、装公文的口袋,甚至将装公文的旁囊改成衣物作“年终奖”
当然,和现在一样,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单位”,“创收”的渠道和能力是天差地远的。没掌握实权的清水衙门创收能力相对弱一点,例如攒起公文卖废品。秦、汉、魏晋时期,公文是写在竹简上,而装竹简口袋,不管是皮质的、丝织的,还是麻布的,都能卖钱。便有部门—像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将攒的口袋在年底运到市场上卖掉,一个部门的办事员就都有“年终奖”了。南北朝以后,公文主要用纸张,装公文的封套装主要是布做的(史称“旁囊”),一些穷衙门将这些旁囊积攒起来,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作为“年终奖”发给诸位同僚,至于写公文用的纸张,过了保密期限,就能卖废品,卖得的钱,也能发“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