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三个小孩专家认为就是殉葬,被活活弄死后摆出形状的。当然,结束殉葬者生命的方式很多,最直接,也是最省事的手段当是“砍头”,直接将殉葬者带到墓地,就此弄死。但这种手段为后世弃用,原因是,不能保留全尸体。后世讲究全尸,猎杀方式就不会是砍头了,直接将其放血刺死。所以,砍头多在早期或人牲中使用,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墓穴考古中,时常会发现殉葬者的头被有规则地排列在一起,而尸身则另摆一处,推测生前遭砍头。还有一种,古人筑墓有用人头作祭的习俗,在墓穴开挖的不同阶段,都会将人头与猪头狗头一样砍下来,当作“牲”来作祭。
目前考古发掘出的殷墟M1001号墓冢,殉葬者超过164人,与墓主同穴有96人。附近有大片祭祀坑内有大量的人体骨架,全部尸首不全,这些殉葬者被结束生命时都应该是砍头。WKGM1号墓,墓室内有规则摆放着34颗人头,这些都是殉葬者的头颅,也应该是遭砍后葬入的。
古时的殉葬简直是太惨了,一个皇帝去世,却成为了众人的灾难。这些残忍的方法不知让殉葬者受到了多大的痛苦,真是含恨而终。难怪陵墓总会发生一些灵异现象,这是冤魂们在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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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葬制度的基本介绍:
殉葬制度,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杀或自杀后陪葬。考古发现的中国最早殉葬制度始于商代。
什么时候终止殉葬制度的?
中国古代以人殉葬的制度终止于清朝康熙时期。王士禛《池北偶谈》说:「八旗习俗,多以仆妾殉葬。朱御史小晋(裴)始建议禁止,得旨允行,朱历官至户部侍郎。」王熙撰《朱裴墓志铭》谈及有关上疏奏请禁止殉葬的内容:「有请复詹事及禁殉葬二疏,而禁殉一疏尤持大体。大略谓『屠残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窃典礼,伤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惨忍伤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责问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从,或怀德而不忍不从,二者俱不可为训。且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