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土的唐代契约,末尾一般都有手印。各种书画作品中,也不乏按手印做记号的。
古代第一个印有指纹的契约文书。1959年新疆米兰古城出土了一份唐代藏文文书(借粟契)。这封契是用长27.5厘米、宽20.5厘米,棕色、较粗的纸写成的,藏文为黑色,落款处按有4个红色指印。其中一个能看到嵴线,可以肯定为指纹。
权力的游戏这部美剧相信有很多人看过,这其中的一个经典剧情就是在乌鸦传信的时候会在封口处糊上印泥,再在上面印上自己的印以防私拆。其实这一招在我国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当时的文书也是在差发时用绳捆绑,在绳端的交叉处封以粘土,仔印上私章或者指纹。
最早最系统的依靠指纹断案是大宋提刑官宋慈发明的,他写的洗冤录,是世界最早的法医书,古代有大型的采集指纹活动。
到了宋代,更是体现了指纹识别的进步,开始利用指纹判案,《宋史·元绛传》:"民有号王豹子者,豪占人田,略男女为僕妾,有欲告者,则杀以灭口……久而整母始知之,讼于县,县索券为证,则母手印存,弗受。"
宋慈,就对人的指纹作过详细的研究,并在《洗冤录》中有过描述,这就能证明古人,早已认识到人的指纹各不相同,是不会自己改变的,是可信的,古人发现一个人手指印不管按多少次。
指纹都不会改变,除非指头受伤,指纹立了字据,如果不承认,再按一下两个拿出来对比一下,还能不认识了,于是押指纹甚至押手掌印,就成为了作为本人确认担保的重要凭据之一,古代中国人已经认识到每个人的指纹不尽相同,可以作为个人认可的证据,加之古代人文盲居多,所以用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字------虽然没有指纹识别仪器,但是,是有指纹鉴别技术的,所以押指纹也成为了最快捷方便的方式。
古人认为“举头三尺有神明”,如果按了手印就是以天地为证认可的,如果反悔是要遭报应的,而且上天惩罚你躲不了,所以很多做坏事的权贵们并不敢坏事做太绝,因为就算人世间奈何不了你,但死后会下地狱遭报应。哪像现在很多人做事毫无底线、肆无忌惮,所以当时押指纹的公信力空前的高,也是当时人民自我约束能力的良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