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都督无权自行发兵、募兵.《晋书·李熹传》:除凉州刺史,加扬威将军,领护羌校尉,“羌虏犯塞,熹因其隙会,不及启闻,辄以便宜出军深入,遂大克获,以功重免谴……”.大家知道,护羌校尉地位虽低于都督,但作为一级军事长官,统率大军镇压叛乱的性质是基本相同的[48].西晋凉州治姑臧,即今甘肃武威,距京师洛阳一、二千里.二地相去如此之远,而护羌校尉发兵竟需先启闻皇帝,否则就要受惩罚,可见晋王朝控制之严,李熹免谴只是一个特例而已.《晋书·唐彬传》:任监幽州诸军事,为参军许祗密奏(见上),其原因也是因为鲜卑叛乱,“彬欲讨之,恐列上俟报,虏必逃散,乃发幽冀车牛”.得到的罪名恐怕也是擅发兵.又《资治通鉴》卷七十泰始八年条:王浚为监梁、益二州诸军事、益州刺史,为伐吴,大作舟舰,别驾何攀建议:“宜召诸郡兵万余人造之,岁终可成”.“浚欲先上须报”.“攀曰:朝廷猝闻召万兵,必不听,不如辄(专)召,设当见却,功夫已成,势不得止.”这又说明即使发州郡兵,也得上请,而且数量稍多,就不准确.王浚这次擅发兵,不知为什么没有受到追究,但可以肯定是不合法的,是违反制度的.不仅发兵权,连募兵权都督也没有.《晋书·马隆传》:自称能平羌患,晋武帝问其方略,对曰:“臣请募勇士三千人,无问所从来,率之鼓行而西,……丑虏何足灭哉!”“帝许之.……隆……自旦至中,得三千五百人.”又《通鉴》卷七九泰始八年条:监梁益二州诸军事王浚为了给平吴作准备,“虽受中制募兵,而无虎符;广汉太守敦煌张敩收浚从事列上.帝召敩还,责曰:‘何不密启而便收从事?’敩曰:‘蜀汉绝远,刘备尝用之矣.辄收,臣犹以为轻.’帝善之”.两条材料合在一起就可看出,募兵必须皇帝批准,而且十分慎重,要有虎符.因为怕擅自募兵,发生象三国的刘备那样的割据.王浚无虎符,所以军事上归他指挥的广汉太守(属梁州)也有权扣押他的从事,而且最后博得皇帝赞扬.这还不说明为了防微杜渐西晋制度的周密吗?
由于都督权重而又受到上述种种限制,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以下情况:
首先,在晋武帝一代,无论异姓都督或诸王兼都督,起的基本上是巩固西晋统治的积极作用.例如平吴的主力就是徐州都督琅邪王伷、扬州都督王浑、沔北都督胡奋、荆州都督杜预、梁益二州监军王浚、巴东监军唐彬.其中王浚军“旌旗器甲,属天满江”,最先进入吴都建业[52].再如西北边境,氐羌鲜卑多次侵扰.泰始年间秦州刺史胡烈、凉州刺史牵弘先后败死.靠都督雍凉等州诸军事汝阴王骏“善抚御,有威恩”,多次给侵扰者以打击,方才出现了“遣入质子”,和“二十万口又来降”的局面.汝阴王骏因此徙封为扶风王,使王国与都督所在地相近,并且一直在这里当了十八年都督,直到死去.
其次,在晋武帝一代没有一个异姓都督或诸王兼都督敢于叛乱.因为他们很清楚,权力是皇帝赋予的,权力虽大,限制极严,一旦用来反抗巩固的中央集权,自己只会落一个可悲的下场.《晋书·石苞传》:为大司马,扬州都督,“镇抚淮南,士马强盛,边境多务,苞既勤庶事,又以威德服物”.但当晋武帝听信谗言,派大军掩袭时,石苞不敢作丝毫抵抗,立即“放兵步行,住都亭待罪”.石苞如此驯服,绝非偶然.在曹魏时期,也就在淮南,发生了三次叛乱,反对当时掌握了中央大权的司马懿父子.第一次是王凌,为扬州都督,外甥令狐愚为兖州刺史,“舅甥并典兵,专淮南之重”.第二次为毋丘俭,也是扬州都督,文钦为扬州刺史,二人手下有兵五、六万[55].第三次为诸葛诞,仍是扬州都督,拥有“淮南及淮北郡县屯田口十余万官兵,扬州新附胜兵者四、五万人”.军队都不可谓不多,但由于司马懿父子挟中央集权之势,调动全国兵力来镇压,三次叛乱很快都失败了.另一事例是钟会和邓艾.钟会为镇西将军、关中都督,邓艾为征西将军、陇右都督.二人奉命统大军伐蜀,很快灭亡了蜀国,立下大功.但由于邓艾居功骄傲,反对司马昭“事当须报,不宜辄行”的指令,想要专权,被密告“有反状”;而钟会更是“自谓功名盖世,不可复为人下,加猛将锐卒皆在己手,遂谋反”.结果都得不到部下的支持,先后送了命[57].这些不能不成为西晋石苞以及其他都督的前车之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