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寺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大理寺与刑部和都察院合为三法司,其职权与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首长称为大理寺卿,九卿之一。其余四寺卿职权较低。太常寺负责祭祀礼乐,隶属于礼部;太仆寺管理马匹,隶属于兵部;光禄寺负责寿宴、进贡等,隶属于礼部;鸿胪寺负责朝会、宾客(外吏朝觐,诸蕃入贡)、吉凶仪礼。
明朝文、武将补服
厂卫机构
明朝主要的情报机构包括锦衣卫、东厂和西厂,武宗时期还一度设有内行厂。锦衣卫设立于洪武十五年,负责侦查国内外情报,直接对皇上负责,拥有可以逮捕任何人,并进行秘密审讯的权利。东厂成立于永乐十八年,主要职责就是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233]西厂设立于明宪宗时期,首领为汪直。1482年后被废。其后又被武宗短暂恢复。内厂设于明武宗时期,任务是牵制锦衣卫、东厂和西厂的权利,防止它们三个机构相互勾结权利的扩展,是朱厚照为政的另一种手段。首领为宦官刘谨,刘谨伏诛后,内厂与西厂同时被废,仅留东厂。
其它机构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明仁宗之后,三公皆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只有永乐年间明成祖以姚广孝专为太子太师,留辅太子,自是以后,终明一代皆为虚衔。他们名为辅导太子,但实际上辅导太子的机构是詹事府。詹事府下设两坊、一局、一厅。此外还有太医院,太医院附属有生药库和惠民药局。二十四衙门(十二监、四司、八局,由宦官所担任)。亲军上直二十六卫,除锦衣卫设有南北两个镇抚司,其他二十五卫各设有一个镇抚司,已上俱不属五军都督府管辖。女官,洪武五年,定为六局一司。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只保留少数女官。
法律
《大明律》第一次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明孝宗的修律,更将“不因言杀人”写入律法。大明律是西方启蒙运动时期备受推崇的法律奠基,近代的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从《大明律》中受益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