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革命的兴起:国民政府成立和国民革命军组成

发布日期:2017-04-07 来源:财富国际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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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民政府成立kzs财富国际

  孙中山生前为组建国民政府作了许多努力。早在国民党一大后,他就曾设想立即着手组织国民政府,并于1924年2月13日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上通过了组织部提出的《国民政府组织案》。由于当时广东境内大小军阀尚未肃清,大本营制易于策应,故到11月,孙中山离穗北上时仍保留大本营制,由胡汉民代行大元帅职务。国民党中央为加强对政府的领导设立了中央政治委员会,孙中山亲任主席,聘鲍罗廷为顾问。中央政治委员会代表国民党中央指挥政府处理一切政务。kzs财富国际

  1924年后,在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下,大元帅府对内对外都采取了积极的步骤。对外,实行联俄反帝、特别是反对英帝国主义的政策。在反帝方面,政府最先着手的是率领群众开展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进行争取“关余”、“邮余”和反对金法郎案的斗争。在国内,开展推翻北洋军阀统治,召开国民会议、反对善后会议的斗争,以及为广东的统一和政权的巩固作了不懈的斗争。并根据国民党一大确立的扶助农工的基本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当时广东的工农运动。以上事实说明,大元帅府是一个反帝的革命政府,但是它“还算不得有力的决心的反帝国主义政府”。因为,建立在以西南军阀武力为基础上的大元帅大本营政府,断然没有能够运用政权实行三民主义的希望;也由于各军防区制在作祟,致使政令不能通达全省,无法开发实业、整顿纲纪,实现军政、财政统一。尤其是杨希闵、刘震寰的滇、桂军是当时各派军阀之首。大本营平定杨、刘叛乱,压下了反革命气焰,使广州政府转危为安,为组建国民政府创造了条件。kzs财富国际

  6月14日,中央政治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商讨组建国民政府事宜,汪精卫、廖仲恺、伍朝枢、鲍罗廷等出席会议。会议决定改组大元帅府,成立国民政府;并议决政府组织法六条。这六条是:(1)设置国民政府,管理全国之政务;(2)设置军事委员会,统辖军事;(3)设监察院,监督政府各种机关官吏之行动及考核款项之开支;(4)设惩罚院,专治官吏之贪赃不法及不服从命令者;(5)设省政府,管理全省政务;(6)设市政府。不久又公布了《国民政府组织法》,该法首先鲜明标志出党治原则,即“国民政府受中国国民党之指导及监督掌理全国政务”;其次规定政府的政制采取委员制,即国民政府以若干人组织之,并于委员中推一人为主席。15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举行全体会议,就成立国民政府事作出决议:(1)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2)改组大元帅府为国民政府;(3)建国军改称国民革命军;(4)整饬军政、财政。之后,在鲍罗廷参与下,廖仲恺、胡汉民、谭延闿、汪精卫等晤商了组织国民政府人选等具体问题。24日,胡汉民以大本营总参议及代行大元帅名义,发表接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政府改组决议通电。与此同时,发表了革命政府改组通令。至此国民政府成立的条件完全成熟。kzs财富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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