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9月,聂荣臻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到苏联谈判,要求苏方对中国的导弹事业提供援助。10月15日,双方签署协定,规定苏方在1961年前向中国提供四种型号导弹的实物及技术资料。当日,中国又派出了由当时的海军政委苏振华上将率领的海军代表团赴苏谈判,要求提供飞航式导弹。1958年2月4日,中苏签订了协议,其中就包括苏联向中国提供542岸舰导弹、544舰舰导弹及1060潜地导弹,所谓542就是苏联的KS一1飞航式岸舰导弹。而544则是后来震惊世界的n一15型“冥河”式导弹(除提供导弹技术外,协议还包括苏联向中国提供629潜艇、205导弹艇和183P鱼雷艇。这就是当年著名的“三弹三艇”协定)。试射的结果是:544型一切顺利,但最大射程超过100千米(有效射程为70千米)的542型导弹实际效果却并不令人满意。
1958年12月24日,一列保密措施极其严密的专列由苏联驶抵中国东北边境城市满洲里。经接装组认其检查点验确认一切正常后,12月31日之夜,专列再次启动,驶向辽西。在通往目的地的上千公里铁路沿线,每隔50米就布置一个岗哨。如此级别的保密“待遇”全是为了一个“宝贝”,自苏联引进的第一个飞航式岸舰导弹营装备,导弹代号542。
但是由于弹上雷达接收机和机电式控制系统精度不足,542导弹的命中率非常低,试射中全部操作都是按苏联的规程指导进行的,没有什么差错和问题:而从海岸阵地上发射的数枚导弹从没有打中过靶船,多数为近弹,仅仅是飞临目标上空俯冲进水。当然,542导弹重达1吨的战斗部仍旧显示出了惊人的破坏力,靶船水下部分的钢板仍旧被爆炸水压挤压变形。尽管如此,542与544两型导弹的仿制工作依旧继续进行着,当时考虑,随着工作的深入,能够将542导弹的精度进一步提高。当时的国防部五院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消化和逆向设计,同时派出工作队下厂参加仿制工作。
然而在1960年8、9月问,由于中苏关系恶化,全部苏联专家组陆续撤回,而实际在此前不久,苏联专家组的工作已经出现停滞,所有的工作都因此陷入到了停顿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