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紫妍自杀
韩国女演员张紫妍年纪轻轻29岁时自杀身亡,控诉经纪公司社长要求她陪睡上百次,遭调查后仅判社长要赔家属14万,其余无人受罚。九年后的今天,高达20万人联署请求调查真相,权威新闻节目《Newsroom》报道,当年有多名富二代涉案,却没人遭起诉判刑。
《Newsroom》27日节目报导,“根据警方调查小组的说法,有很多企业主二代,即使确认涉入张紫妍一案,但连传唤都不用。”
2009年张紫妍自杀身亡后指控被逼陪酒、陪睡,警方虽掌握了酒席间与她一起的富二代名单,但这些富二代划清界线,表示与张紫妍只是酒友关系,并拒绝出席(传唤),警方连强制搜查都很难,最终导致调查碰壁,“尤其当事人已经死亡,又增加了调查难度。”
而张紫妍公司社长金承勋,被警方以“强迫罪”移送检方,最终却只需赔偿家属2400万韩币(约14万人民币),因为检方认定“强制陪酒”的文句,并没有一个明确定义,因而判金承勋在此案“无嫌疑”。
由于金承勋先被判“强迫罪”无罪,也让其他被起诉为“强迫帮助罪”的共犯全数无罪,社长金承勋与经纪人仅需缴罚金与缓刑,检方又认为,即使掌握了这些富二代人物,“对整起案件也没有太大意义”,让整起演艺圈强迫性交易的丑闻再也无法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