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东方航空(600115,诊股)官网10月2日消息,东方航空发布通知,东上航自2018年10月05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具体如下: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
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
四、调整日期之前已经销售的客票,按原征收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