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又见公款吃喝陪酒猝死!省纪委监察厅网站10日通报:省委巡视组在郧西县巡视时发现,有人公款吃喝致人死亡后,居然用公款理赔。
这起最近发现的典型案例,让人想起了去年一起类似事件:广东沙坪镇一官员酒后猝死,镇委书记擅自拍板动用财政资金赔偿75万元。权力任性的背后,是荒诞逻辑的支撑。或许某些人认为,公款吃喝陪酒是公务活动,陪酒猝死是“因公牺牲”,应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善后处理,理所当然应该用公款理赔。还真有把“因公牺牲”直接摆上桌面的。去年1月8日,安徽祁门县一民警聚餐喝酒后死亡,当地公安局主动提出参照“因公牺牲”标准赔偿130万元,条件是“放弃追究责任人”。
殊不知,这样的“工伤事故”是违背禁酒令等相关规定在先,是无法成立的。对于死者家属而言,人死了申请一定的赔偿,无可厚非。但相关单位拿公款去做这样的理赔,于理不通,于法无据。其目的是为了避免个人掏钱赔偿,又“摆平”了死者家属扯皮,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上级追查。
公款吃喝死了人,公款买单,按照这样的惯性思维,现实中还演变出很多类似的例子。去年,有记者在监利县某村采访时,也发现了一件咄咄怪事:某村民为了所谓“保护集体利益”妨害法院执行公务,其羁押期间的所有开支共数万元,均由村里白条入账报销。村民对此意见很大。
个人违法,为何集体买单?这与陪酒猝死公款理赔同出一“理”,同样属于荒诞逻辑。郧西“公款理赔案”也是荒诞连篇:各级三令五申不得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接待不得饮酒,这酒是如何爬上桌的?违规喝酒喝出了人命,为何有关部门集体失声,没人调查情况、追查责任?陪酒猝死,自有索赔处理办法,或诉诸法律,或“见者有份”,最终“皆大欢喜”用公款理赔,这报销条据是如何入账的,审批人又是谁?整个就是一团雾水。
在一些“陪酒死”事件频频曝光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刹风肃纪、反腐倡廉的利剑毫不留情。黑龙江副省级官员付晓光公款豪饮致陪酒人员死亡,其本人被降职降级,众多参与官员被追责。一些“陪酒死”案例中,除了正常的追责外,赔偿款则是由参与者共同负担。
但愿不再出现“公款理赔”的闹剧,但愿不再出现“陪酒猝死”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