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花”向闽粤一带沿海靠近
监测显示,今年第10号台风“莲花”的中心今天(7日)早晨5点钟位于闽粤交界处东南方大约43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就是北纬20.3度,东经119.3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0级(25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85百帕,7级风圈半径230-290公里。
预计,“莲花”将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北转西北方向移动,逐渐向福建南部到广东东部一带沿海靠近,强度逐渐加强,并有可能于8日晚上至9日上午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登陆强度可达强热带风暴级(10-11级,25-30米/秒)。
7日08时至8日08时,巴士海峡、南海东北部、台湾海峡将有7-9级大风,台湾南部沿海、福建南部沿海、广东东部沿海将有6-7级大风,“莲花”中心经过的附近海域的风力可达10-12级。台湾南部的部分地区将有大到暴雨,局地有大暴雨(100-160毫米)。
据了解,第十号台风“莲花”昨天紧急进入南海东北部海域,今天的强度将逐渐加强。可能于8号前后插过台湾南部,9号登陆福建中南部沿海,有可能在台湾海峡回旋,或逐渐减弱。第九号台风“灿鸿”的强度目前正在逐渐加强,将于9号前后加强至超强台风,进入东海东南部海域。
十号前后,“灿鸿”可能以强台风或超强台风的强度趋向闵浙沿海地区。受这两股台风影响,预计今明两天台湾浅滩渔场的风力达到9-10级,会有11到13 级的阵风,浪高将达到4-6米,闽南、闽中的渔场风力有8-9级,平潭以南的沿海风力也将逐渐加大,有7-8级,阵风9-11级。
同时,因为正值偏稳小潮期,“莲花”影响期间不会出现潮位超顶,而“灿鸿”会导致风暴增水近120厘米,闽江口海域的潮位站可能会超过蓝色警戒潮位,但影响不大。此外,这两股台风导致的降雨可能在福建中北部沿海地区叠加,预计宁德福州等地的雨量会较大。
“灿鸿”10日前后将袭击浙闽沿海一带
第9号台风“灿鸿”(台风级)正逐渐向我国近海移动。监测显示,“灿鸿”已于今天凌晨由强热带风暴级加强为台风级,早晨5点钟其中心位于我国钓鱼岛东南 方大约162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就是北纬18.0度、东经137.5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2级(33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75百帕,7 级风圈半径380-400公里,10级风圈半径80-100公里。
预计,“灿鸿”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最强可达超强台风级(16-17级,55-60米/秒),将于9日夜间进入东海东南部海域,然后逐渐向浙闽一带沿海靠近,可能于10日夜间到11日上午登陆上述沿海地区。
今年第11号台风“浪卡”的中心今天早晨5点钟位于我国钓鱼岛东偏南方大约374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就是北纬12.7度,东经156.5度,中 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3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65百帕,7级风圈半径300-360公里,10级风圈半径90-130公里,12级风圈半径 40-50公里。
预计,“浪卡”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未来“浪卡”对我国海域无影响。
台湾、浙江、福建、上海将迎强风暴雨
第9号台风“灿鸿”10日前后将以强台风或超强台风强度袭击浙闽沿海一带,浙江、福建及上海等地需密切关注该台风动向,及时做好防台准备。受第10号台 风“莲花”影响,南海东北部、台湾海峡、巴士海峡及福建、台湾等地将有强风暴雨,在上述海域航行的船舶和作业人员需及时回港避风,在福建、台湾以及广东东 部等渔场和沿海渔排作业人员需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三台风长时间共存较罕见
自7 月4日凌晨,“灿鸿”、“莲花”和“浪 卡”共存于西北太平洋海面。从有记录以来,出现三台风共存的局面是否罕见?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高拴柱称,在1949年至2014年的65年间,有近 100次三台风同时存在的情况。平均每年1.5次。但三个台风同时存在的时间很短,最短的大约只同时存在几个小时。因此,此次台风共存时间较长是比较罕见 的。
根据台风资料库显示,在1960年曾出现5个台风同时存在的情况,但是,它们同时存在的时间并不是很长。这是同时存在群台风个数最多的一次。不过,当时卫星云图还不完善,资料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根据资料显示,同时存在4个台风情况大约有十几次。
2006年有“桑美”“宝霞”“玛利亚”三个台风同时出现,带来较大伤亡。其中“桑美”“宝霞”相互影响较多,另外一个“玛利亚”影响较小。受“藤原效应”影响,“宝霞”路径也很复杂,给当时预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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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保险选购指南
台风保险,是专门针对因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财产损失设立的保障项目,一般作为家庭财产保险的分项保障或附加险。
台风保险涵盖的范围有:
1、可保财产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
(3)室内家庭财产
2、特保财产
(1)农村家庭存放在院内的非动力农机具、农用工具和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2)个体劳动者存放在室内的营业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3)代他人保管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4)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才能投保的财产
3、不保财产
(1)金银、珠宝、首饰、古玩、货币、古书、字画等珍贵财物(价值太大或无固定价值)
(2)货币、储蓄存折、有价证券、票证、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不是实际物资)
(3)违章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其他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
(4)摩托车、拖拉机或汽车等机动车辆,寻呼机、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家禽家畜
(5)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以及花、鸟、鱼、虫、树、盆景等(无法鉴定价值)
5、除外责任:
(1)原因免除
A、战争风险战争: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盗抢
B、核辐射
C、故意行为: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的违法、犯罪故意行为
(2)损失免除
A、间接损失
B、地震所致损失
C、家用电器本身损毁
D、暴风、暴雨所致露堆财产损失
E、洪水所致江河岸边财产的损失
F、其他所列保险责任以外损失
6、保险期限:
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需要,家庭财产保险可以分为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期)、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
7、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8、保险费: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费依照保险人规定的家庭财产保险费率计算。被保险人应当在起保当天一次缴清保险费。
9、保险储金:
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以保险储金交纳保险费。每千元保险金额的保险储金,1年期为47元,3年期为45元,5年期为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