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0年刘少奇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1950年刘少奇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1954年刘少奇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1954年刘少奇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并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1956年9月刘少奇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
1956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规定了方向。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
·1959年4月18日刘少奇当选为国家主席
1959年4月18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选举刘少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宋庆龄、董必武为副主席,朱德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并决定周恩来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1959年4月刘少奇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
1959年4月,刘少奇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六十年代初期,中国的经济发生了严重的困难,刘少奇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使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1961年5月31日刘少奇提出“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结论
1961年5月31日,刘少奇在中央工作会上讲道:“这几年发生的问题,到底是由于天灾呢?还是由于我们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呢?湖南农民有一句话,他们说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1967年4月1日刘少奇首次受到不点名批判
1967年4月1日,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戚本禹以“评论反动影片《清宫秘史》”为名,第一次在中央报刊上不点名地批判刘少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