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东印度公司,全称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它还有一个别称是“可敬的东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不过,这家公司自创建以来做的那些事儿,似乎没那么可敬。
对了解中国近代史的读者来说,提到英国东印度公司,我们会想到鸦片贸易,进而会想到耻辱的鸦片战争。而实际上,鸦片贸易不过是东印度公司的业务之一,除此之外,这家公司还有哪些业务呢?
东印度贸易
从16世纪中后期开始,英国急于走上海外贸易之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曾信誓旦旦地宣称:“我们也有从事海外贸易的自由,在大海和天空面前,世界上的众生是平等的。”和她有一样诉求的,是都铎王朝的王公贵族们,他们积极支持建立特许公司、大力发展海外贸易,东印度公司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成立的,其目的就是与印度、南洋和中国建立直接的贸易关系。
东印度公司纹章
1600年12月31日,伊丽莎白授予东印度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这标志着英国东印度公司正式成立。
整个17世纪,东印度贸易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主要商业活动。这里有必要提醒一下,东印度公司不止英国有,实际上,其他欧洲国家也组建过专门从事东方贸易的东印度公司,分别是荷兰、法国、丹麦、奥地利、西班牙、瑞典等。而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是当时世界上实力最雄厚的贸易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牢牢掌控着东亚、南亚、东南亚等地的贸易市场。相比而言,英国东印度公司规模小,船只数量少,双方实力对比悬殊。为了与荷兰抗衡,英国从香料贸易入手发起挑战。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势力范围
在英国尚无实力与强大的荷兰展开直接竞争时,他们选择暂时与荷兰合作,共同对抗葡萄牙势力,以求在香料贸易方面分得一杯羹。当在香料市场逐渐站稳脚跟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调整贸易思路,将主要进口商品由香料逐渐转向印度的印花棉布。17世纪下半叶,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印花棉布贸易迅速扩展,荷兰仗着资本雄厚,开始在亚洲压制英国商人,很快引起英国的不满。
1651年开始,英国国会通过《航海条例》,英荷两国的贸易竞争终于发展成武装冲突。经过三次英荷战争,荷兰败北,英国最终取代荷兰成为新的海上霸主。
英荷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