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光达(1908—1969年),原名许德华,1908年11月19日出生于湖南长沙县东乡萝卜冲一个贫农家庭。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入黄埔军校第5期炮科学习,北伐时任见习排长,参加南昌起义,任代理连长。大革命失败后,被党派往洪湖苏区,历任红6军参谋长,第17师政治委员,红3军第22团团长、红8师师长,负伤后赴俄学习军事。1939年回国,历任抗日军政大学训练部长、教育长,第3分校校长,中央军委参谋部部长兼延安卫戍区司令员,防空、交通司令员,情报部第一室主任,晋绥军区第2军分区司令员兼独立第2旅旅长、第3纵队司令员、第一野战军第3军军长、第2兵团司令员。
1955年,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在国防部举行的一次招待会上,许光达得知自己将要被授予大将军衔的消息,心中深感不安。几经思考后,他给毛主席和中共中央军委领导写了一份“降衔申请书”,情真意切地请辞。拿着这份申请书,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军委会议上激动地对朱德、彭德怀等人说:“这是一面明镜,共产党人自身的明镜。”毛主席、中共中央军委没有批准许光达的申请,而是依据他的贡献,仍然授予了他大将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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