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吃饭、睡觉和去工区往返走路,都必须集体行动,不许个人单独行动。走路不准左顾右盼,如果日本监视人员发现有人向一边的什么目标看,就会处罚或将劳工处死。日本人给劳工规定了《十二不准》:1.不准经过厂区时乱看;2.不准谈论场区事宜;3.不准给家人和亲友写信;4.不准在厂区劳动时交头接耳;5.不准随便出工棚区;6.不准吸烟和带火柴;7.不准吃饭时说话;8.不准扔饭菜;9.不准穿衣服睡觉;10.不准熄灯后说话;11.不准随地吐痰;12.不准随地大小便。谁违反了这些,就要受到处罚甚至丧命。
我和其他15名劳工开始干活时被分配到电锯厂,任务是加工木板和方子。半个多月,又被调到木材场去搬运和堆放木料。在扛木头期间,我累得吐了血。
■不知道日本人为什么跟老鼠那么亲?
有一天,我们正在搬运木料,突然发现木料堆下有两只俗称大眼贼的野鼠,就把它踩死了。没想到这却惹了大祸。日本工头关岗发现后,哇啦哇啦说了一堆话,翻译过来立即下令让我们分队30名劳工紧急集合,站成一排。
等我醒过来后,发现被踢掉了两颗牙,脸上、耳朵里都出了血。挨了这次毒打后,我的左眼看东西模糊了,左耳朵听不清了,没掉的牙齿也都松动,几年后全掉光了。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只好互相打耳光,直到打得每个人都鼻青脸肿才罢休。后来翻译对我们说:以后看见老鼠要捉活的,不许踩死。当时大家不明白:为什么日本人对老鼠这么亲?
到了7月中旬的一天,劳务班长宫藤命令我们中队500多名劳工到厂区东南300米的地方挖大坑。大坑共3个,每个长约50米,宽40米,深五六米。我们每天干十五六个小时,一个矮小的日本监工手拿着木棒口中总是喊着“快快地!快快地!”看谁慢了一点就用木棒毒打。在连续20多天中,由于连累带饿,我两次晕倒,多次大口吐血。但日本人从不理睬。我们一直干到苏军向东北进攻的8月8日,三个大坑才挖完。这三个大坑是做什么用的,当时我们一无所知。后来我参观日军731细菌部队旧址时听老馆长韩晓介绍才知道,这竟是731部队为了消灭罪证埋葬中国劳工和那些被用作细菌试验者的墓穴。1956年在这里盖楼房挖地基时,曾清理出三卡车被害者的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