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该校好了同只老鼠,该校要开我,自己该怎么维护自己的灵活?

发布日期:2018-06-09 来源:财富国际在线 阅读:
每当该校好了同只老鼠,该校要开我,自己该怎么维护自己的灵活? 陈昆廷 1小时前 30 初始问题:我在学校杀了一只猫,学校要开除我,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 法律 相关问题:我在学校杀了一只蛤蟆,学校要开除我,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假如这周五我晚上在食堂吃完饭回教室的路上碰到了学校里的一只老鼠跟我要吃的,蹭我腿。我心里有点变态,一直很讨厌老鼠,看到四下无人,就蹲下来拿出美工刀按住它捅了它几刀就跑了。结果第二天星期六早上,大部分同学都回家了,我在班里自习,老师把我叫出去,带我到机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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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如果你把猫与老鼠等同起来,我觉得我也能把猫与人等同起来。 如果我在学校杀了一个同学,学校要我退学。我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人都习惯让真理偏向自己。既然你这样说,我又为什么要客气呢?

-----帅帅的分界线-----
我说我用猫=人的逻辑,是因为你们先用蟑螂毛毛虫=猫这个逻辑来的,请弄清楚,这个逻辑是觉得虐!杀!猫!没错的人弄出来的,我不过借用这个逻辑。 如果你们觉得我这样说有错误,那请和我交流的时候,不要使用这个逻辑,有人愿意使用你们的逻辑,那是你们的荣幸,难道不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吗?



和别人辩论了几个回合,我打算整理一下。你们想问的问题应该都有答案,请认真看完

1.为什么猫与人蚂蚁蟑螂等等动物不同。
这个强盗逻辑流氓理论既然被大部分人使用,那就别怪别人使用错误了。
觉得猫与人不同,用的是法律法规里没有保护猫的,或者因为自己是人就把人和其他动物划开。(据我观察这样两种)
觉得人与猫相同,用的是生物里面的分类法也好,用的是种族平均智力为好,反正方法有成百上千种,这种划分方法也没错,一点都不反人类。
就像护题主的人觉得人和猫不同,爱猫人士也觉得猫和虫子不同。
物种不能等同,物种里还能分得更细,分男女公母分很多种类的狗和猫,试问如何等同?
所以要么要用这种毫无根据的逻辑就一起用,要么就都不用。同样都是偷换概念,猫就是猫

2.是猫权重还是人权重?
看得深入一点,其实是在问是人权重还是人权重,因为他受到的伤害让别人没有感觉,不会像猫被虐死给予大多数人的不适感大,所以不适感(可以理解为某种利益上的侵犯)会使爱猫者或者仅仅不喜欢这种行为的人谴责(不排除网络暴力)。
然后觉得不适的是大部分人,就变成了大部分人的利益重要还是少数人利益重要。然后少数服从多数。别拿你的片面的历史知识来举例,譬如同性恋在以前被烧死等等。历史上到底少数服从多是正面多还是反面多?有!很!多!正!面!的!并且多!过!反面!并且现在的人!受!教!育!程!度!比!以!前!高很多!有!判!断!对!错!的!能!力!

3.别人推断是虐杀是否正确?
这个只能让题主把监控放上来,一切才真相大白。(虽然我觉得热评的推断很准确了,但我不能随便下结论。)

4.题主维权。
如第2.讲到的一样,你让大多数人产生不适感被劝退,维权很难,最好就是转学。其实你应该换一个学习环境,为什么?你在这个学校还呆的下去吗?处处有人骂你心理变态,甚至可能殴打你,还不转学?为你好啊!

5.题主该不该受到网络暴力。
题主做了这件事就得有接受这个结果的能力,以后再也不虐杀猫了,也没人闲的蛋疼这样对你。舆论导向由大多数人决定,没人能阻止网络暴力。题主不符合大多数的三观,墙倒众人推这是事实啊!

6.建!议!题主以后不要虐猫。
当然他可以继续虐,到了新学校也虐,只是到时候被人发现了,然后你以前学校的事传到现在的学校,你就惨了,网上再爆出来,你就更惨了。反正你不虐猫的话,你好,猫好,大部分人也好,三方得益。

7.爱猫人士能为猫死吗?
不能,就像护题主的人也不会去为题主死一样。

8.爱猫人士和爱狗人士都太恐怖了。
热评还不理智?都没人身攻击。我的回答还不理智?我哪句话让他去死了?哪句攻击他了?以点代面的人好坏不分一概而论才是真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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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不!只!针!对!本题的回答。有问题愿意来辩论的很欢迎,但我已经解释的问题你再来问我会骂人的。
朱戬迷妹 12分钟前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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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的初衷在于讨论“虐杀”应受怎样的惩罚。但是,单单把“猫”换成“老鼠”仍有不妥的地方。

简单来说,一般地,人们赋予猫和老鼠的意义是不同的。猫总是优越于老鼠;猫总是更具有人性(无论是与人亲近的角度,还是人自我投射的角度)。所以,一个人虐杀猫,比起一个人虐杀老鼠,总是“更容易”使人把虐杀人类联系起来,“更容易”使人感到危险。

道德的作用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当某个事物冲击到社会安稳时,道德就要挺身而出,给破坏平衡的一方施压。而多数情况下,杀老鼠并不如杀猫给人以冲击感。

换句话说,假若这只老鼠不是一般的老鼠,它万里挑一,能做出各种亲近人的举动,成为某校的吉祥物,那么它的死也将与原题的猫一样,引起师生的愤怒和责难。

但问题是,现实中并不存在这样的一只老鼠,即使存在,也必然要由我前一段话来“引出”这么一只老鼠。

这就是我想说的题主或许存在偏误的地方——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符号,但起作用的其实是符号背后的含义。原题下很多人都在说“猫”,题主认为他们偏离的话题,但实际上并没有。我们讨论的其实不是“虐杀”,当然也不是“猫”,而是“虐杀猫”,虐杀的严重性,很大程度要受虐杀对象左右。所以,要讨论虐杀,必先从被虐杀之物的意义说起,“猫很可爱”,“猫通人性”等观点便是在描述其意义,尽管这种观点所引出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但其本身的提出并非离题之论。

题主单纯把原题的“猫”改成了“老鼠”, 实际上等于构建了一只被称为“老鼠”的“猫”,而这并不能达到对原题下回答的反击。

以上。
陈昆廷 12分钟前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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